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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验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三)专业对口。
(四)学历、职称、经历、年龄要求。
1、专业教师。
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211”或“985”高校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的专门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2、实验员。
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应为“211”或“985”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0月31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门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应聘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等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学科专业要求
(一)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及学科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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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博士研究生教师招聘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验员岗位招聘人数及学科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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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应在2015年11月19日12:00时前对照《新余学院2015-2016学年招聘师资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个人简历及其它资料的电子稿发至新余学院人事处(E-mail:xyxysz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校XX专业XX姓名,应聘XX专业教师),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8:00-12:00
3、现场报名地点:新余学院主教学楼B座一楼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余学院招聘教师、实验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择业代理协议书)、相应职业资格证、获奖荣誉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认证证书;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④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的证明;
⑥简历、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研究生毕业论文;
⑦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后即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由学校各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校师资招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终审;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报考实验员岗位,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教师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聘;招聘博士研究生不受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规定限制。
2、时间:
(1)教师岗位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报名时现场通知);
(2)实验员岗位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下午(具体笔试时间报名时现场通知),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2日上午(具体面试时间报名时现场通知)。
3、地点:教师、实验员岗位岗位考试地点为新余学院(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4、形式:
(1)教师类
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播音主持、艺术设计、体育(羽毛球、高尔夫)专业面试采用讲课(含现场答问)和专业测试(其中艺术设计为上机)形式进行;其它专业面试采用讲课和现场答问形式进行。
(2)实验员类
采用笔试(专业知识理论考试)和面试(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
5、计分办法。
(1)教师类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计分法,但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80分。
艺术设计、体育(羽毛球、高尔夫)、播音主持专业:总成绩=专业测试×60%+讲课×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
其它专业:总成绩=讲课成绩×60%+现场答问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
(2)实验员
笔试和实践操作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实验操作)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播音主持、艺术设计、体育(羽毛球、高尔夫)以专业测试、实验员以实践操作,其它专业以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教师资格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校师资招聘委员会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博士研究生报请市人社局批准)。
2、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校园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3、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对象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新余市引进博士研究生优惠政策
新余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新余市高层次人才优待办法》、《新余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规定》、《新余市促进经济发展办法》、《新余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办法》等文件,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创新创业、安家费、生活补贴、职称评聘、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学术交流、医疗保健、配偶或子女安置、子女入学、休假疗养、旅游等方面予以优待。(以上文件详细内容可登录新余学院校园网组织部、人事处网页查阅,网址:http://www.xyc.edu.cn/)
2、本校引进博士研究生待遇
(1)紧缺学科专业引进的国内外博士
①购房补贴: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和其他院校品牌专业毕业的博士5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毛坯房)及30万元人民币装修补贴,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住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4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毛坯房)及20万元人民币装修补贴,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住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
②一次性安家费: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和其他院校品牌专业毕业的博士20万元人民币;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15万元人民币。
③科研启动经费: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和其他院校品牌专业毕业的博士:文科类10万元人民币、理(医)科15万元人民币、工科类20万元人民币;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文科5万元人民币、理(医)科10万元人民币、工科类15万元人民币。
④博士学位津贴:服务期内1500元/月,服务期满后,参照学校当时引进博士的有关学位津贴的规定执行。
⑤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自来校之日起按副高职称享受校内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⑥配备工作电脑1台。
⑦配偶可随调,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2)其他学科专业引进的国内外博士
①购房补贴: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和其他院校品牌专业毕业的博士4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毛坯房)及20万元人民币装修补贴,在校连续工作10年后,住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3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毛坯房)及10万元人民币装修补贴,在校连续工作10满年后,住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
②一次性安家费: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和其他院校品牌专业毕业的博士15万元人民币;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12万元人民币。
③科研启动经费: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和其他院校品牌专业毕业的博士:文科类5万元人民币、理(医)科10万元人民币、工科类15万元人民币;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文科3万元人民币、理(医)科5万元人民币、工科类10万元人民币。
④博士学位津贴: 服务期内1500元/月,服务期满后,参照学校当时引进博士的有关学位津贴的规定执行。
⑤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自来校之日起按副高职称享受校内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⑥配备工作电脑1台。
⑦配偶可随调,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紧缺学科专业和其他学科专业由学校根据人才供需情况界定。博士研究生享受市、校两级安家费、生活补贴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3)引进人才如遇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其待遇由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二)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副高人员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不入学校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补贴、绩效考核及奖惩、职务及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与学校在编同类人员相同,其中职务及职称实行学校聘任制,按国家规定享受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未取得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自来校之日起按中级职称享受校内绩效工资待遇。
六、其它事项
1、师资招聘工作由学校师资招聘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校师资招聘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2、校监察处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3、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邮编:338004
联系电话:0790-6666029 手机:13879098112
联系人:何老师
E-mail:xyxyrsk@163.com
新余学院师资招聘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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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招聘教师(实验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新余学院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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