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4-83867180,联系人:何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0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www.nbhrss.gov.cn/rsgl/gkzp/rygs/201511/t20151110_274188.html
姓名 | 性别 | 学历及学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雷锦华 | 女 | 本科 | 高级教师专技五级 |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 高级教师专技七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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