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几点注意事项
2015-11-09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网

1、研招网报名成功3个工作日后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打印《博士生登记表》,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缴费成功后方予现场确认和考试。

2、网报所有信息务必详尽、准确,证书号码须填写学校编号(不能填写No号,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一般有15-18位,学位证书编号比学历证书少3-5位)。

3、生成的pdf版文档,应保持原大小,不要随意放大或缩小。统一双面打印(即2页4面)。

4、最后一面的个人签名部分务必本人签署。

5、所需材料按简章要求提供,不能漏装,并按序叠放。

6、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7、最后一面的人事部门公章时应为:

(1)政府、事业单位(含大学、高职高专)、国有企业:盖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章(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等)。

(2)应届硕士生:盖研究生院章。

(3)中、小学、幼儿园:盖主管教育局(或人事科)章。

(4)中专学校:盖校章。

(5)待就业人员:盖档案所在人才市场章。

(6)私企:盖单位人事部门章和档案所在人才市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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