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2015年招聘文员启事
2015-11-06来源: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因工作需要,拟招录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到我单位从事文职工作,职位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条件

(一)招聘人数:3名。

(二)招聘条件:

1. 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应聘消防文员者应具有高中、中专、大专学历,本科不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15年11月30日),符合政审要求。

3.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熟悉法律、计算机或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者,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初审

报名时间:11月5日-30日

报名地点: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地址:清镇市电信大楼旁)

联系人:许再乾,电话:18275207957,0851-82621919

报名携带资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户籍证明等);(3)政审(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为准);(4)个人简历;(5)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三、面试

大队对应聘人员依次面试。

四、录用

在相应岗位试用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能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开展工作。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留用、续工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

2100元/人/月(其中基本工资1700元,绩效工资400元,五险一金约800元),加班工资另算。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1400元/人/月,在大队工作两年以上,将根据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工资档次可提升。

(二)社会保险

用工单位和被录用消防文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按照当地标准,参加“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

(三)劳动保护

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消防文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五、其他事项

(一)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本次招聘。

(二)此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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