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卫技人员委托补招公告
2015-11-05来源: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

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将我区2015年上半年卫生系统招聘无人报名岗位以及开发区医院急需岗位共计19个岗位(人)纳入2015年福州市县(区)卫技人员专场招聘进行委托补招,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上半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招聘卫技人员委托补招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连江、罗源、永泰、闽清四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马尾区单位。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截止日期以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公示为准。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11月11日之前取得(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2015年11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5年11月11日9:00~11月17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 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9:00~11月17日24:00。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5年11月11日9:00~2015年11月17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11月18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5年11月11日9:00~11月18日18: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11月2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打印时间截止到笔试前1天。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岗位,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笔试加分: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交相关证明,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详见福州卫生人才网。

(3)本次笔试试卷为医学类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委托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9日,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

2、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由此产生的拟面试名单,将公布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

(2)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马尾区建星路48号卫生大楼5楼)进行资格复核。

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4)拟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两个工作日公示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经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招聘单位在单位编制数内予以同时录用,如超编制数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经征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可查验。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九、咨询和监督

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mawei.gov.cn )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1-83982066、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1-83683644联系。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福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4日

附:2015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招聘卫技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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