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实施办法
2011-07-28来源:会泽县教育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11〕14号)文件精神和《会泽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为保证面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特制定本面试实施办法。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场地安排

面试时间:2011年7月30日上午6:50—12:00,下午12:50—19:0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竞聘人员面试须知》。

面试场地:会泽县茚旺高级中学。

面试场地分设初中组应试室、小学组应试室和侯测室。

应试室设置评委席、答辩席、计分席、监督席。

三、评委及工作人员

面试评委设小学组和初中组,每组设评委7名,其中主评1名。

评委职责:

1.评委肩负着实施面试过程的重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保密观念和公正意识。

2.按联络员提示准确登记应试人员顺序号。

3.主评负责题目抽取,组织问答、追问等任务。

4.按既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5.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不得相互交流。

6.应试者的最终面试成绩,必须经主评签字认可。

(二)各组设工作人员6人。其中:2名计分员,1名联络员,2名监督员(1名为教育局纪委委员,一名为县纪委工作人员),1名场外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职责:

1.记分员准确登记各应试人员的面试顺序号;以评委序号为序,按评委评定的总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5位评委的总成绩相加后除以5,就得到该应试者的最终面试成绩(得分保留2位小数);按照面试各种量化表格要求,准确、及时地计算并汇总面试成绩;顺序号出现空缺时要在汇总表上留出相应栏目;对所统计的成绩实行个人签名负责制。

2.联络员负责做好场内外联络工作;按时引领应试人员入场,负责应试人员资格确认;代管应试人员随身所带物品;向评委报告应试人员顺序号并将顺序号交计分员。

3.监督员对面试全程依法实施监督,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

4.场外工作人员负责维持候测室秩序和场外秩序,面试期间候测室保持相对安静,校园内不得有闲散人员逗留;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让其再次进入候测室。

评委和工作人员名单由会泽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不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规则

(一)面试人员确定

1.按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2的比例(小数点四舍五入)且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差额至少为1人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实行等额面试。

2.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最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3.拟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再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审查面试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只限专科生)等证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试题确定

各面试组确定若干套面试试题,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和基本技能,考察其是否有严重口吃、表达障碍、身体残缺、心理不健康等不符合从事教师职业的条件。应试者从该学科面试试题中现场抽取面试题目,交由主评提问,应试者作答并回答主评追问问题或按主评要求进行必要的技能展示。

(三)面试评分

1.面试当场评分,满分100分。每位人员面试结束后,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得分。

2.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作为确定拟聘人选及选岗的依据。

(四)面试工作人员持证工作并收缴手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场地,应试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面试场地,不得在场地附近逗留、观望。

(五)应试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②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场地参加面试者;③资格审查时和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干扰面试工作、违反面试纪律者。评委和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徇私舞弊的,要追究责任。

(六)各竞聘岗位若出现名额空缺,则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果于2011年7月31日上午9:00在会泽县教育局院内公布。

六、整个面试工作在省特岗办、市特岗办的指导下,在会泽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县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会泽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