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毕业申请时间
11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申办毕业受理地点
考生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1和2902的在市自考办(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楼一楼教育考试服务大厅);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3的在东至县自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4的在青阳县自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5的在石台县自考办。
三、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还);
2、准考证(新证和老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新证退还);
3、省外转入须有安徽省考试院考籍入库资料,省内转考需持原籍准考证;证书课程需提供所有的单科合格证。
4、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如果考生在学信网查不到本人专科毕业的相关信息,考生必须提供教育学历认证部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专科毕业信息依据(安徽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9/20120929/346645355.html)。
考生的前置学历真伪将决定所申请的本科学历能否成功注册,凡是弄虚作假导致无法注册的,责任自负。学历备案表和学历认证报告样本见附件1。
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6、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见附件2)
四、办理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及自考准考证先缴纳毕业生审定费每人20元 ;
2、打印《毕业申请校对单》。本单含毕业生自然信息、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等,请毕业生认真校对,有不符之处,直接在表上更正;
3、将毕业办理所有材料上交审查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发放新毕业证书时一并退还给考生)。
五、毕业生请于2016年3月9日凭身份证及按要求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到申办点领取毕业证书。
池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注意事项:
1、外省转入的成绩须在11月20日前到省考办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安徽自考网上能查询相关信息。
2、凡在池州市没有四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池州市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现场办证(领证), 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原则在申请时不予变更,如果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需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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