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濠江区海洋监察和渔业管理执法工作,经濠江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渔政执法船船员。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五)须经常性执行出海巡查执法,适合男性,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岗位在同等专业资格条件下,转业退伍军人优先;在海监与渔政系统执法船工作满两年以上者优先聘用。
(六)报船长岗位须持有渔业船舶船员乙类四等证书,轮机长须持甲类三等证书,其他船员持相应证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10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址:汕头市濠江区海旁路23号,广东省渔政总队濠江大队。(电话:0754—87387779,联系人:郑克锐、谢珍妮)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明、工作简历、联系电话、户口本、职务船员证或资格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表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属于转业退伍军人的应交验相关证件。另附个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汕头市濠江区海洋与渔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发出考试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岗位技能实操考核,委托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头支队实施考核。
(三)公示
我局根据考试和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濠江区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理楚相关聘用手续。
三、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执法船船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3年为一期。考察期三个月,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察期间工资待遇按年薪的分配方法计发。
工资待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为年薪制购买,采用绩效工资方法,即将年薪的80%按12个月摊发,年薪的20%作为绩效工资;每年实行上半年及下半年两次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绩效工资,上半年发放8%,下半年发放12%。
四、招聘的船员岗位如下:
(一)船长岗位一名:须持有船舶乙类四等船长以上证书,并熟练指挥、驾驶船只,年薪72000元;
(二)大副岗位一名:须持有船舶乙类四等证书,并熟练指挥、驾驶船只,年薪60000;
(三)轮机长岗位一名:须持有船舶轮机长甲类三等证书,熟练操纵和维护600匹马力以上船用柴油机,年薪66000元;
(四)二管轮岗位一名:须持有船舶轮机乙类四等证书,熟悉600匹马力以上船用柴油机的使用与维护,年薪48000元;
(五)机工岗位一名:须持有高职或高技机电专业中专毕业以上证书,年薪36000元。
汕头市濠江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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