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6年国际学生(博士)招生简章
2015-11-04来源:厦门大学网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厦门大学在中国2000多所高校中综合排名位居前20名之列,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申请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注:中国公民定居外国并加入外国国籍,通过出入境管理机构国籍认定为外国国籍的方可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并按外国留学生身份进行学籍注册,具体有关国籍确认请详见《国籍确认须知》:http://admissions.xmu.edu.cn/uploadfile/file/20150312/20150312031032_30245.pdf

二、申请时间:2016年2月1日- 6月1日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登录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s.xmu.edu.cn/application

注: 网上报名为申请的必要程序。若无网上报名,我校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

2. 纸质材料提交:

请务必在6月1日前将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的《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寄(送)达中国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联系电话:0592-2184792)。

★我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申请者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定期查看邮件和网上报名系统账户,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

★ 详细申请流程图:

名单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 硕士以及本科毕业证书(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硕士预毕业证明(中文或英文)。

注:凭硕士预毕业证明申请入学者,须在我校报到注册日前(2016年9月中旬)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否则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3. 硕士以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汉语水平考试 (HSK) 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授课语言证明原件。

7. 有效普通护照复印件。

8.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点击下载)复印件(原件请自行保留),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9. 《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点击下载)提供足以支付在中国留学的学、宿、生活费的担保证明。同时提交经费担保人的工作或收入证明及护照复印件。

10. 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请在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已发表论文的摘要。

注:请申请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材料不完整者,我校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招生专业

1. 中文授课专业:

我校大部分博士专业采用中文授课。详细专业信息,请查看国际学生招生网的“博士专业课程”。

汉语水平要求:人文社科类(含经管法类与中医学)专业需达到汉语水平考试 HSK5 级210分或以上;理工医类专业需达到汉语水平考试 HSK4 级210分或以上。硕士阶段以汉语为教学语言的,可以免交HSK证书, 但须提交中文教学语言证明。

注: 汉语水平未满足上述要求的申请者,如有意在专业学习前补习汉语(即“汉补”),需满足以下要求:人文社科类(含经管法类与中医学)专业的汉补申请者需已通过HSK4 级或以上;理工医类专业的汉补申请者需已通过HSK3 级或以上。

2. 英文授课专业:

我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相当一部分专任教师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可以用英语指导博士生。目前我校有19个学院(研究院)40多个博士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可以用英文指导学生。

学院 专业
人文学院 中国史、人类学、外国哲学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会计学、财务学
经济学院 统计学、国民经济学、能源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西方经济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劳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法学院 国际法学
南海研究院 海洋法学
知识产权研究院 知识产权法学
外文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南洋研究院 世界经济、世界史
教育研究院 高等教育学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凝聚态物理
数学科学学院 计算数学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科学与技术
化学化工学院 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环境与生态学院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管理
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海洋事务
药学院 化学生物学

注: 管理学院英文授课博士专业开班人数需达到5人及以上。若不足5人,将根据申请者意愿商请其他专业。各专业导师信息以及各学院联系人信息,请查看国际学生招生网“英文授课博士专业”。

英语水平要求:申请者的英语水平要求为新托福 80 分或以上,雅思 6.0 分或以上,或提供达到相当英语水平的证书。来自英语国家或以英语为官方语的申请者免英语水平证书;硕士阶段授课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可免英语水平证书,但须提交英文教学语言证明。

六、录取

我校国际学生录取实行与国际接轨的“申请审核制”。我校招生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院系导师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等择优选拔,报学校审批录取。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我校校际交流院校、获得资深教授或专家推荐的申请者将被优先考虑。根据院系导师和专业要求,需要面试(或笔试)的将提前通知申请者。

我校一般在收到完整纸质版申请材料的2个月内在国际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将于6月下旬陆续寄出。申请者届时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 http://admissions.xmu.edu.cn/application ) 查询录取结果以及录取通知书寄送详情。

七、学制、在学年限及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4-7 年;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在规定的在学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博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博士学位。

八、报名费:400 元人民币(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不予退回)

九、学费(按学年收费,以人民币收取,不含教材费)

特别说明: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 年,前3年需缴交学费,第4年免费。

1. 中文授课博士专业

人文社科类:30000 元 / 年,全程 90000 元;

理工医类、经管法类、艺术类:34000 元 / 年,全程 102000 元。

2. 英文授课博士专业

人文社科类:42000 元 / 年,全程 126000 元;

理工医类、经管法类、艺术类:55000 元 / 年,全程165000 元。

注: 以上学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住宿生活费

1. 住宿费:

① 思明校区校内住宿:思明校区校内住宿优先提供给免住宿费的奖学金生。在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向自费学生开放申请。公寓环境优美、安静宜人,楼内提供现代化的住宿设施。校内留学生公寓楼联系电话:南光四、五海外学生楼(Tel:0086-592-2184905) 蔡清洁楼(Tel:0086-592-2180501)

② 思明校区校外住宿:自费学历生、厦门大学新生奖学金生和福建省政府奖学金生在来校报到前须自行联系好校外附近的住宿地点。校外住宿便于国际学生与厦门市民交流沟通,进一步了解中国文化与风俗,也有利于提高国际学生的汉语水平。每月花费大约2000元人民币就可租到一套舒适宽畅的房间,它可以为国际学生读书学习提供更安静的场所。国际学生也可以考虑与同学合租,既安全又不孤单。

③ 翔安校区校内住宿: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国际学生住宿翔安校区。校区学生公寓设施俱全,环境优美。每间宿舍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等。国际学生公寓双人套间住宿费 2000-4000 元人民币/人/年。

2. 生活费:每月餐费约750元人民币。

3. 保险费:600元人民币/年。

十一、奖学金申请

★中国政府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

全额奖学金全程学费全免,并享受生活费、住宿费、医疗费和保险费等待遇。部分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1. 中国政府奖学金 - 高校研究生项目(全额奖学金)

厦门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院校,面向全球招收该项目的奖学金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3月31日。

2. 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有意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美国学生可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3月31日。

3. 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面向南海、印度洋、太平洋周边及岛屿国家以及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学生,申请来华攻读与海洋相关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从事海洋及相关行业人员优先考虑。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4月30日。

4. 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符合“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负责中国政府来华留学生招生和管理工作。

5. 商务部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重点资助受援国中青年友华人士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申请者可于每年1月至4月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申请。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网址(厦门大学招生代码:10384):http://laihua.csc.edu.cn/inscholarship/jsp/student/StudentLogin.jsp

相关申请办法请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scholarshipen.aspx)。

★ “孔子新汉学计划”博士生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该计划旨在培养世界各国高层次青年汉学家和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博士生奖学金包括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和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主要通过课题研究等方式资助,专业领域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这是目前我国招收来华留学生资助标准最高的奖学金。申请时间:截止2016年2月15日。

申请者联系我校海外共建孔子学院或所在国孔子学院取得推荐,并登陆国家汉办网站http://ccsp.chinese.cn/申请,填报厦门大学。

★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为促进福建省国际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省来华留学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福建省政府自2012年起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其中,高校自主招收外国留学生项目面向本科、硕士、博士生开放,奖学金包括学费、宿舍费、教材费等(奖学金资助期限1年)。学生可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5月20日

★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我校每年从被录取的新生中遴选优秀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若干名,给予免学费的奖励(博士生4年,硕士生2-3年,本科生4-5年),并对优秀的硕博国际生参照政府奖学金标准提供生活费。学生可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4月30日

注:1. 关于奖学金申请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奖学金栏目”(点击查看)了解。

2. 我校将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对所有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 422 号,邮编:361005

★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国际学生招生和录取)

联系电话:+86 (0)592 2184792 2188375 传真:+86 (0)592 2180256

网址:http://admissions.xmu.edu.cn E-mail:admissions@xmu.edu.cn

★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受理汉语言本科和进修申请)

联系电话:+86 (0)592 2186211 传真:+86 (0)592 2093346

网址:http://oec.xmu.edu.cn E-mail:oec@xmu.edu.cn

★ 厦门大学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负责国际学生入学注册和管理)

联系电话:+86 (0) 592 2183606 传真:+86 (0) 592 2183663

网址:http://ice.xmu.edu.cn Email:osao@xmu.edu.cn

★ 汉语水平考试(HSK)厦门大学考点

联系电话:+86 (0)592 2181012,2187478 传真:+86 (0)592 2093346

更多汉语水平考试信息,请见:http://www.hanban.edu.cn/tests/

★ 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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