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1
2015-11-04来源:易贤网

1. 什么是义务教育?

答: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

2.在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还要发展哪些特殊教育?

答:还要发展幼儿教育和盲、聋、哑、残人和弱智儿童的特殊教育。

3、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答: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5、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 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对义务教育是怎么保护的?

答: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6、 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答: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7、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 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答: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8、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 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答: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 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 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9、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答: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 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10、义务教育必须贯彻的方针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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