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点特别提示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相关通知,下列说明需向各位提示,请仔细阅读: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要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需要将认证报告提交本报考点校验;未提供认证报告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将不予现场确认。
2.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规定,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在现场确认期间,本报考点将验收这部分自考考生所在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开出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留存备查。
3.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如研究生招生考试、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等)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4.请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入场,违者都将受到严厉查处,其作弊情况还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或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5.考生如果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属于作弊行为,将依照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6.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全国均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答题质量,考生须使用本报考点统一提供的标准化考试文具答题(答题要求使用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涂卡要求使用2B铅笔),不得携带其他任何文具入场。考生在每科考试结束时需将文具整理好放在课桌上,不得将标准化考试文具带出考场。
以上提示请各位考生切记,预祝各位在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