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5﹞41号)要求,现将省国资委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入围的15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1月3-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寿春路58号省国资委办公楼224室,电话:0551-62687879)。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或选调生审批表的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最近6个月内的省内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8:00分。
面试地点:省国资委三楼多功能厅(合肥市寿春路58号省国资委办公楼内)。
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11月7日上午7:30到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报到,经核准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其中,省国资委机关综合30094职位差额2人,机关综合30095职位差额1人。如有多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和省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处具体承办,委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联系电话:0551-62687879,监督电话:0551-62687841)。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省国资委
2015年11月2日
附件:省国资委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ah.hrss.gov.cn/Root/web/templet/siteColumnContent.jsp?siteColumnContentId=114870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遴选名额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机关综合 | 30094 | 4 | 30010205722 | 66.5 |
30010205820 | 64.5 | |||
30010205911 | 64.5 | |||
30010205814 | 63.5 | |||
30010205804 | 63 | |||
30010205729 | 62.5 | |||
30010205712 | 61.5 | |||
30010205816 | 61.5 | |||
30010205817 | 61.5 | |||
30010205815 | 60.5 | |||
30010205818 | 60.5 | |||
30010205910 | 60.5 | |||
机关文字 | 30095 | 1 | 30010205930 | 65 |
30010206002 | 64.5 | |||
30010205929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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