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举办2015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通知
2015-11-03来源: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2015年引导51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各企业申报情况,现将天水市2015年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招聘企业和大学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大会(招聘企业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天水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三、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企业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留用,由人才交流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相关扶持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企业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服务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1、现场面试。2005年11月7日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毕业生与招聘企业面对面进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和招聘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确定名额。根据省上下达我市的服务指标,按照今年全省的政策规定,对我市5户重点骨干企业招聘的人数审核合格全部纳入后,再结合各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和利税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每个企业的服务人数。

3、安排上岗。企业根据分配指标,结合现场面试情况,上报拟招聘人数,经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后,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并及时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四、其它事项

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或在公开招聘资格等方面涉及伪造、变造证件和证明材料的企业和个人,取消招聘资格交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18355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

附件:2015年招聘企业基本情况表

详情请查看:http://www.tsrsj.gov.cn/news/TZGG/2015/112/15112181029HFC1CBD1JAKHF29I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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