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面试通知
2011-07-27来源:毕节行署门户网

一、面试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3、坚持严谨、严肃、保密、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根据《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进行面试,面试对象为2011年7月18日公布的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1、教师职位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依据所报考岗位专业确定,采用学校现行教材。

2、工作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的组织领导和程序

1、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我校特成立公开招考面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毕节地区纪委监察局、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面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草拟面试方案、统分、面试场地布置等面试具体工作。

2、面试程序

面试由主考主持。

(1)报考教师职位试教程序:准备15分钟,讲课20分钟。所有考生到候考室集中进行抽签,抽到第一号的考生进入备考室,准备15分钟后进入面试室,试教时间为20分钟,试教结束后,考生到面试室等候试教分数。

(2)报考办公室文秘职位的考生按照结构化面试的程序进行。抽到第一号的考生进入备考室,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面试室,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到面试室等候面试分数。

五、面试成绩的评定

(一)面试成绩的评定

1.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试教。试教满分为100分,由7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5名评委的评分总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面试人员的讲课成绩。

2.报考办公室文秘职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由7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5名评委的评分总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二)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各职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

六、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1年8月5日。

(1)7︰40 进入面试考生集中,交验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准备室。

(2)8︰00—8︰20 抽签。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抽取试教(面试)顺序。

(3)8︰30— 进入试教(面试)。

2、面试地点: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内。

3、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3日—4日。

七、面试工作纪律

1、所有评委进入面试场地后关闭手机。面试时不准抽烟,不准交头接耳。

2、面试人员面试前交验身份证、准考证。不准携带资料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不得提与面试有关的其它要求。

3、进入面试场地后,面试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关闭手机。

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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