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10-31来源: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9个市直机关(单位)14个职位,共遴选18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一)全市公务员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设置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并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2年(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其中选调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1日8:30—11月9日18:00

(3)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5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3),报名人员为县(市、区)选调生的,报名推荐表需经当地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同时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期间,遴选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 个别遴选职位需在笔试环节加试写作能力测试。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如遴选职位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允许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职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依次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由遴选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职位遴选人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为:

不组织写作能力笔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面试成绩×0.5;

组织写作能力笔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写作能力测试试卷成绩×0.5)×0.6+面试成绩×0.4。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职位遴选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重新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七)公示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襄阳党建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组织人事部门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遴选人选。

(八)试用与调动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公务员局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2015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15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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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来源于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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