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40号)精神,2015年下半年安排最后一次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现就西安市2015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11月7日(周六)
二、考试地点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地址:建西街69号。公交5路、25路、41路、30路、500路到建东街站下车,向南100米雁塔路与建西街十字向西400米,到长胜街与建西街十字向北50米路西;地铁二号线南稍门站东南口出,乘坐709路至建西街站下车,长胜街与建西街十字向北50米路西)。
咨询电话:87274558(市资格办)
三、考试人员
完成2015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报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四、组别划分
本次测试分为2个组(幼教一组至幼教二组)。
五、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
1.编写教案(15分)、创作绘画(10分)。考生根据抽取的考试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写一份教案、创作一幅命题绘画作品。
2.讲课(50分)、答辩(5分)、自选舞蹈(10分 )和弹唱幼儿歌曲(10分)。考生按照所抽题目讲课、进行答辩,并现场进行自选舞蹈展示、幼儿歌曲曲目弹唱(考场提供钢琴)。
六、考试程序
1.编写教案、绘画: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的全体人员于11月7日(周六)上午8:30到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9:00-11:00在指定的考场抽取考试题目,编写教案、创作绘画作品。
考生自带文具、绘画用品进入考场,在专用教案纸上编写教案。在专用绘画用纸(A3规格)上完成命题绘画作品一幅。
教案和绘画作品完成后交考务人员,领取弹唱幼儿歌曲曲目。
2.讲课、答辩和弹唱幼儿歌曲:考生当天下午按照《西安市2015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分组顺序表》(附件)及考试时间表(注意组别、节次时间),到相应的考场讲课、答辩、自选舞蹈展示和弹唱幼儿歌曲。讲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自选舞蹈展示、弹唱幼儿歌曲10分钟,共20分钟。
七、考试命题范围
命题参照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大、中班年龄段教育内容,不指定教材版本。
八、其他要求
1.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本工作安排,查询本人编写教案、讲课的时间、组别以及节次。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凭身份证和最后一次理论考试成绩单进入考点,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入内。
4.参加考试人员应按时到场,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
2015年下半年西安市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时间表(11月5)
附件2
2015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分组顺序表(21人)
详情请查看:http://www.xaks.com.cn/3704.html
组别 | 时间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 第四节 | 第五节 | 第六节 | 第七节 | 第八节 | 第九节 | 第十节 | 第十一节 | |
幼教一组 | 11月4日 | 下午 | 惠丹丹 | 李侯叶 | 李梅 | 李臻悦 | 刘欢 | 刘立变 | 刘一丹 | 刘珍 | 石碧婷 | 宋菲 | 孙媛 |
幼教二组 | 11月4日 | 下午 | 王欢 | 王星星 | 魏瑾 | 杨驰 | 杨庆玲 | 张凡凡 | 张怡 | 张瑜 | 赵琳琳 | 郑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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