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5〕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地质矿产勘查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30日8︰30-11︰30,14︰30-17︰00。
地点: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委组织部(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B座六楼6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4666970)。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选调生录取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9月)、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现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7日。
地点: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楼315会议室(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B座)。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均为原件),于11月7日上午7︰30前到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四楼417会议室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以面试当天的抽签顺序确定。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根据体检情况,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相关网站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将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及相关工作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委领导下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64666970
监督电话:0551-64679197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2015年10月29日
附:省地质矿产勘查局2015年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ah.hrss.gov.cn/Root/web/templet/siteColumnContent.jsp?siteColumnContentId=114710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分数 |
30119 | 30010302116 | 68.5 |
30010302110 | 68 | |
30010302112 | 66 | |
30121 | 30010302124 | 65.5 |
30010302123 | 64.5 | |
30010302122 | 63 | |
30122 | 30010302208 | 68 |
30010302209 | 67.5 | |
30010302126 | 65.5 | |
30010302204 | 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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