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要求和《红河州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简章》规定,现将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根据我州《简章》,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按照学科岗位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原则确定各学科面试人员(按四舍五入方法确定),其中只设1个岗位的,取前2名进入面试;设2个岗位的,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对资格审查时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的岗位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请各位考生关注红河人才网(http://www. hhzrc.cn )红河州教育网(http://www.jyj.hh.gov.cn)公布的信息。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1)应聘毕业生在云南教育网下载《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验证时提交。(2)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复印件一备查;(3)交小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考泸西、石屏、建水、弥勒、个旧特岗教师在相应的县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分别是:
石屏县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石屏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4859244;
泸西县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泸西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6625034;
弥勒县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弥勒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文体中心三楼)
电话:6122089;
建水县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建水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7613937;
个旧市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个旧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 2123618;
2、报考元阳、红河、绿春、金平、蒙自、屏边县的考生集中在蒙自市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审查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2011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审查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
资格审查地点:蒙自市明珠路北段,红河学院远程和成人教育学院办公点(红河州博物馆西面)
二、面试
(一)面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通过面试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由相应县市教育局人事科或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发给“红河州2011年特岗教师面试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方式及分值。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教育教学能力,采取课前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范围:现行九年义务教育(人教版)教材内容,其中,初中为二年级下学期(化学为初三下学期),小学为五年级下学期。由考生根据报考学科自行准备说课内容,进行15分钟说课,由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四)面试时间、地点。
1、报考泸西、石屏、建水、弥勒、个旧特岗教师在相应的县市面试;面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石屏县面试地点:石屏县异龙小学;
泸西县面试地点:泸西县泸源中学;
建水县面试地点:建水县建民中学;
个旧市面试地点:个旧市和平小学;
弥勒县面试地点:弥勒县弥阳一小;
2、报考元阳、红河、绿春、金平、蒙自、屏边县的考生集中在蒙自市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面试报考小学特岗教师的考生;2011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面试报考初中特岗教师的考生。
面试地点:蒙自新二小(州交通局旁,电话:3732150、3732149)。
三、组织领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工作在州特岗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州教育局和相关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州特岗领导小组负责对面试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受理与面试有关的咨询、申诉、举报。
面试评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产生,每个面试组5人。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人员请带红河州2011年特岗教师面试通知、准考证、身份证入场面试,交面试考官说课稿一份,说课稿上不得留有考生姓名、考号等标记。
(二)面试人员说课及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
(三)面试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面试考室。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公共卫生。
(四)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按招考简章规定,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累计得分为考生总成绩。州特岗教师招考办将在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请考生自带一张小1寸照片作为体检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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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