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5年招聘人员公告
2015-10-25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5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有关规定,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2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环保事业,无不良记录;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要求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水资源与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动物学;植物生物技术;植物学;经济林木;林学;林业;林业森林资源管理;热区林业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野生植物开发与利用;园林园艺。

(三)学历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7年11月20日至1985年8月1日之间出生)。

(五)户籍

限西双版纳州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存档证明、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进行报名;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④已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11月26日—27日到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各占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1、公共科目考试

①公共科目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命题,按照百分制评分。

②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③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按百分制评分。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面试且综合成绩排序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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