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举办广东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通知
2015-10-24来源:广东省教育厅网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定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服务月等供需见面活动。届时将组织省内2016届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就业供需见面活动中进行双向选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201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旨在搭建平台,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本系列供需见面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指导有关高校具体承办。

二、各承办高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管理具体要求》(粤教毕〔2008〕24号)做好宣传、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承办高校做好相关工作。

三、各地教育局要积极支持、协调、组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辖区内各学校以及民办教育机构做好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推荐服务和专场供需见面活动。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有关高校承办的供需见面活动和招聘高校毕业生。同时,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动员非国有企业参与供需见面活动。

四、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国家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范围内进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用人单位和通过供需见面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签订《就业协议书》。所签订的协议作为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依据。

五、大力推进网络招聘及诚信简历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大学生就业在线”及微信公众平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作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

六、承办高校要加强对参加供需见面活动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杜绝各种欺诈行为发生。

七、请各地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将需要在有关承办高校设摊的用人单位名称、数量及需求的专业、人数等情况于承办高校开展活动前5天报送给有关承办高校。请各高校在2015年11月20日前,把经审核的2016届毕业生简历信息上传“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网站。

供需见面活动对所有应届毕业生和暂缓就业毕业生免费开放,毕业生可根据供需见面活动场次到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免费领取门票。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把门票发到毕业生手中。

供需见面活动具体安排可浏览网络平台“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

联系人:江远彬、陈敏欣;联系电话:020-37626733、37627387、87300166。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广东省2016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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