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面向全国引进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专职教师和中层领导干部公告
2011-07-22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实施人才强警战略,积极推动重庆市公安教育训练事业发展,根据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学科建设需要,经重庆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和职位

面向全国各普通高校、政法公安院校、科研机构及党政机关引进100名优秀人才到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担任教师和中层领导干部。其中,80名专职教师,20名处级领导干部(教学系部正处级领导8名,副处级领导12名)。具体职位见《重庆市公安局引进专职教师和中层领导干部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担任专职教师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员调入的,应当担任7级职员3年以上。

2.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各自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专业知识、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 具有较为突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或较丰富的政法、公安工作经验。

4. 综合素质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5. 符合公务员调任转任的基本要求。

6. 具备拟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担任系部处级领导干部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 具备领导干部任职的相应年龄条件。

2. 具备引进专职教师基本条件。

3. 中共党员。

4. 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应当任副处级领导干部2年以上且在任;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应当任正科级领导干部3年以上且在任。

5. 拟任系部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需具备该系部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请填写《重庆市公安局引进专职教师和中层领导干部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当面提交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能反映教学科研有关情况的资料(复印件)等。

四、引进程序

拟引进人员报名后,经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资格审查,由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组织综合考察(含组织考察、民意测评、查阅档案资料、试讲等),视考察情况提出拟引进人选,报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同意后,落实相关审批、人事调动手续和待遇。引进人员担任教学系部领导职务的,还须按照干部任职程序,由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进行综合考察考核,按干部管辖权限报批任命。

正、副教授引进待遇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次面向全国引进专职教师和中层领导干部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联系地址:重庆大学城(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引进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331

联 系 人:贾硕果、任守祥、吴蓓、陈建

政策咨询电话:023-63752434、023-68608368

023-63752427(传真)

手机:贾硕果13908311096任守祥13908322202

吴蓓13650533789陈建13996363523

附件:

1.重庆市公安局引进专职教师和中层领导干部职位表

序号 系部 引进专职教师和中层领导干部职位 备注
职位总数 专业背景 领导职位
1 刑事侦查系 10 侦查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5人 其中系部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  
计算机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心理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刑事技术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侦查讯问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2 刑事科学技术系 12 痕迹检验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4人 其中系部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  
刑事图像技术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文件检验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法医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摹拟画像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化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仪器分析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3 经济犯罪侦查系 9 侦查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其中系部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  
经济法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金融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会计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食品药品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4 有组织犯罪侦查系 9 侦查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5人 其中系部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  
国际政治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刑法学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社会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情报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5 禁毒系 6 侦查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其中系部副主任1名(副处级)  
法化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3人
医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6 信息情报系 14 侦查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其中系部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  
情报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8人
计算机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数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7 网络安全保卫系 5 侦查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其中系部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  
计算机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3人
8 交巡警管理系 5 交通管理专业类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2人 其中系部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  
法学类专业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1人
汽车类专业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1人
交通工程专业类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1人
9 犯罪现场心理系 10 基础心理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其中系部副主任2名(副处级)  
应用心理学(犯罪心理方向)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3人
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方向)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应用心理学(警务心理方向)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3人
10 治安管理系 6 法学类专业类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治安学类专业类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安全技术防范专业类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11 警察战术系 3 体育(射击)类专业或现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从事相关教学及射击运动比赛成绩突出的,可放宽条件
爆破类专业,1人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条件
战术与技能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公安部级优秀教官可放宽条件
12 基础教研部 3 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哲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13 法学教研部 3 行政法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基础法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14 公安基础教研部 5 新闻传播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其中系部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  
公安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人
公共关系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社会学类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人

2.重庆市公安局引进专职教师和中层领导干部申请表.zip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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