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信访局201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方案
2011-07-22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信访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此次州信访局公开选调人数共3人。

1、文秘岗位1人;

2、接访岗位1人;

3、网上信访岗位1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州州、县市区、乡镇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

三、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

(二)熟悉机关工作业务,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三)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信访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信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 如报名后,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仍达不到1:5,经报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1:3开考。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8月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信访局办公室(109室)(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67号)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信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信访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州信访局办公室领取)。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信访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都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政府办、州信访局公开选调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信访局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州信访局网站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州信访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信访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西双版纳州信访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联 系 人:邓红艳

联系电话:0691-2125184

监督电话:0691-2146673(第二纪工委)

附:西双版纳州信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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