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锡林郭勒盟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盟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其中,中共锡盟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名,盟生态保护委员会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全盟党政群机关及垂直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近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如笔试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放宽报名条件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职位或核减名额。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环节计算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公开选调名额与体检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
(四)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分析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0月22日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xl.nm12333.cn)、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 http://www.xmpta.com.cn )发布公告。各旗县(市、区)组织、人社、选调单位可在相应的网站上转发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10月28日至10月30日)
1.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考者登录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下载打印《公开选调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
第二,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粘贴照片。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第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审批表》报工作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第四,报考者携带必备的相关资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等,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劳动大厦二楼会议室)。每位报考者只限报一个职位。
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须现场缴费确认,考务费200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试卷》一科,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为汉文制卷,考生可以使用蒙文答卷,且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关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公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生须使用汉语答题。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总人数不超过2人,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总成绩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选调名额与体检、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总成绩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1.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2.考察。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计划选调名额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由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选调单位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拟选人员身份,对在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据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拟选人员,并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2. 岗位考察期。拟选调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报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在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不得影响其正常晋级和调整职级待遇。在公示、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经选调单位申请,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每一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并进行公示和岗位考察。
3.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应积极推荐人选,并支持有工作经历的优秀公务员报考,不得无故阻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公开选调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8271602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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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表.doc》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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