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6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简章
2015-10-22来源:厦门大学网

厦门大学是由着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准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建校迄今,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20多万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厦大学习、工作过的两院院士达60多人。

厦门大学坚持开放式办学,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参与多边和全球性教育合作,不断推进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实质性交流合作。目前,我校已与英、美等国家和港澳臺地区的28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教师互访、学生互派、暑期夏令营、科研合作等实质性交流合作。

目前在校港澳臺侨学历生800余人,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港澳臺侨学生赴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

一、报名资格

1. 持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 需参加 2016 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3. 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考生于2016 年3月1日— 3月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www.ecogd.edu.cn/ )进行网路预报名,填报厦门大学。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资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 4 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2.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10日—3月31日期间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电话: 0852-25424811)进行现场确认,并缴付报名费用。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通过网报系统列印的报名表;

(2)考生电子相片(JPG 格式,像素为 168*240 图元,文件大小35K以内);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影本;

(4)学习证明材料: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明、校长推荐信、校长推荐计画表格、学习概览影本等。

注: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託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代报者本人身份证、考生亲笔签署的委託书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三、招生计画及专业

2016年我校计画招收香港免试生35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院系名称 招生大类 招生计划 专业限制 分流的专业或方向 授予学位
1 人文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 2 文理兼收 汉语言文学 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
汉语言 文学
文理兼收 历史学(含世界史方向) 历史学
考古学 历史学
文理兼收 哲学 哲学
文理兼收 人类学 法学
2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5 文理兼收 新闻学 文学
广播电视学 文学
广告学 文学
传播学 文学
3 法学院 法学类 3 文理兼收 法学 法学
4 公共事务学院 公共管理类 3 文理兼收 政治学与行政学 法学
文理兼收 社会工作 法学
社会学 法学
文理兼收 行政管理 管理学
5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 10 文理兼收 金融学 经济学
金融工程 经济学
保险学 经济学
文理兼收 财政学 经济学
税收学 经济学
文理兼收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国际商务 经济学
文理兼收 经济学 经济学
理科 统计学 理学
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
6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3 文理兼收 会计学 管理学
文理兼收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 管理学
文理兼收 财务管理 管理学
文理兼收 市场营销 管理学
文理兼收 旅游管理 管理学
酒店管理
理科 管理科学 管理学
理科 电子商务 管理学
7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类 2 理科 ★ 建筑学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工学
土木工程 工学
8 医学院 临床医学 2 理科 ★ 临床医学 医学
中医学 5 ★ 中医学 医学

注: 1. 我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大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大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专业或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或方向。

2. 凡有“★”标识的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3. 我校医学院在翔安校区,以上其他学院在思明校区。

四、录取

2016年7月下旬我校将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时参考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校长推荐计画”及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从符合我校最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择优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我校的最低录取标准为: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 、 3 、 3、 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通识教育科达到第 2 级,此外报考我校理工医类及经济、管理类专业需选考数学科延伸部分达2级及以上。

五、学费

香港学生与内地(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每人每学年 5460 元;

2.我校2015年临床医学、中医学2个专业实行免学费政策,2016年是否继续免学费,届时请以入学须知上通知学费标准为准。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 1000-1200 元, 4-6 人 / 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奖学金

1. 2014年香港特区政府推出「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该计划旨在让透过「免试招生计划」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申领资助。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申请资助学士视乎其需要可于课程的政策修业期间内获每年最高港币15,000元(全额)或7,500元(半额)的资助。学生资助办事处会协助就此资助计划的申请人进行有关的入息审查。更多相关资讯可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谘询(电话: + 852 2150 6110 或 2150 6141 )。

2.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宝钢教育基金会”等面向台港澳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学金。

八、入学与身体检查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九、管理及毕业

1.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学生可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

2.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画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3. 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十、联繫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校国内外各类招生)

电话: +86(0)592-2188888/2187199 传真: +86(0)592-2180256

网址: http://zs.xmu.edu.cn E-mail : admission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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