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富顺县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公告
2011-07-21来源:自贡人事考试网

根据自委办[2007]46号和自人发[2005]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1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的顺利进行,特将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7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时效为资格审查截止前)到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另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在职教师报考还须出具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的证明材料;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

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地址:

县教育局地址:富世镇釜江大道西段164号

县卫生局地址:富世镇印花庄社区望云北路146号。

乡镇计生服务指导站在县计生局审核,地址:富世镇富达路226号。

县水务局地址:富世镇钟秀街中段256号。

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地址:富世镇钟秀街96号。

县司法局所辖公证处地址: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479号。

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富世镇海棠路113号。

县城管局所辖市政园林管理所地址: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518号

二、面试组织机构

(一)面试评委会。评委会成员7人,其中专家评委4人,评委以现场差额抽签方式产生。

(二)面试考务工作小组。考务工作小组由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引领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计分、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三)面试监督指导小组。监督指导小组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员组成,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面试有关的各种质疑、申诉、举报,对面试违纪行为做出处理。

三、面试原则及面试人数

面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和人员。

未达到面试比列岗位的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折合总分60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1、县教育局辖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时间:

(1)小学和初中教师岗位2011年8月3日;

(2)高中(含电大进修校、职高)教师、幼儿教师岗位2011年8月4日。

2、县卫生局辖属事业单位、县民政局福利院、乡镇计生服务指导站岗位面试时间:2011年8月5日。

3、县水务局辖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时间:2011年8月6日。

4、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所辖文化馆岗位面试时间:2011年8月9日。

5、县司法局所辖公证处岗位面试时间:2011年8月5日

6、县交通运输局辖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时间:2011年8月9日

7、县城管局所辖市政园林所岗位面试时间:2011年8月6日

(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的内容和方式

(一)教育

1、高中(含电大进修校、职高)教师的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形式,试讲时间为20分钟,内容为该学科大纲、教材。重点考核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2、初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含审题3分钟在内)。

3、幼儿教师进行五项基本技能测试,即“弹”、“唱”、“跳”、“画”、“说”,面试时间为60分钟(不含准备时间)。

(二)县卫生局所辖事业单位、乡镇计生服务指导站、县民政局福利院岗位的面试,由卫生局组织;面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含审题时间3分钟)。

(三)县水务局所辖事业单位、县城管局所辖市政园林所、县司法局所辖公证处、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所辖文化馆、县交通运输局所辖事业单位岗位由各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含审题时间3分钟)。

六、评分办法

面试评委根据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各个方面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并填写《面试评委评分表》,由记分员进行累计,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应试者的最后面试得分。

七、面试程序

(一)应试者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场。

(二)工作人员提前将应试者集中到候考室,查验《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对应试者宣布面试规则、面试程序、评分办法、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并清收所有通讯工具(关机)集中专人保管。

(四)候选评委当众抽签确定评委。清收相关工作人员与评委的通讯工具(关机)集中专人保管。评委组抽签确定面试组。

(五)应试者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六)应试者依次面试;各评委根据应试者面试的情况进行评分,计分员复核评委评分并计算;向应试者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考主管机关于面试后三天内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八、面试收费

面试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80元/人收取。

九、纪律要求

(一)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试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面试试题和评分标准的内容、面试评委的组成情况,须按规定严格保密。

(三)严格遵守人事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整个面试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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