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2015-10-15来源:山西医科大学网

一、我校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5名。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均可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科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硕士原则上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名称一致。

(三)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其它招生要求。

三、网报注意事项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二)认真检查核对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专业名称、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是否正确、详实、可靠;在职考生,须在报考时注明定向单位,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

四、复试要求及内容

(一)我校自主划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考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通过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五、调剂与录取

(一)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考生可在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内调剂,也可参加其他院校的网上调剂录取。

(三)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有关自命题考试科目说明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七、学习年限

我校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等专业学位学科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应用心理、图书情报、社会工作等专业学位学科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八、学费与奖助

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研究生均可参评和享受国家及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政策详见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山西医科大学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30001。联系电话:0351-4135123。网站地址:http://202.207.193.150/yjsx/zsx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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