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监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从事城建监察协管工作岗位。
招聘名额: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城监协管工作。
3、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以上。
4、男性年龄25周岁至40周岁,女性年龄25周岁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5年10月31日)。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男162厘米以上,女156厘米以上。
6、复退军人或具有驾驶技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22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大埔县城监队(地址:万川路89号即宝商大厦二楼),联系电话:5525721。
3、报名要求:本人填好报名表一式2份,照片(大一寸彩照3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明、退伍军人证、专业技能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可在县人社网(http://www.dbxrsj.gov.cn)或县住建局网(http://jsj.dabu.gov.cn)下载。
(二)考试。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综合处事能力、理解应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四)政审。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由县住建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四、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临时用工性质,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发放统一制式城监服装。
(二)聘用人员月工资1600元/月(含个人应负担缴交的社保金),加班补贴按实际出勤计算。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交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县住建局委托县城监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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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城监协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大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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