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法检系统2011年度考试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1-07-18来源: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11年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和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1年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现将临沧市法检系统2011年考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法院系统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25—27日,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25、26日。

(二)复审权限。报考法院系统的面试考生由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检察院系统的面试考生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

(三)复审地点。法院系统复审地点: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405室;检察院系统复审地点: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8室。

(四)资料提供。本人提交准考证(免笔试者除外)、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和学位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级证书原件、《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8张以及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出具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无法出具原件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果考生在见到(接到)通知后明确表示放弃面试的,应按规定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递补。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将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并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若递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一致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对剩余人员进行等额面试(如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无法递补的岗位等额开展面试,若岗位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

(六)体能测试。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考生面试时间统一为:2011年7月30日上午9:00开始,7月31日结束。(具体面试日程听候市法院或市检察院通知)

(二)面试地点。法院系统考生面试地点: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面试地点: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三)面试方式

1.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方式。

2.非司法岗位: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纪律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与所报考部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附后),若电话更改的,请及时告知各有关招考单位,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根据云南省法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将处以5年内全国公务员禁考的处罚。

四、其余体检、考察、录用等事项

请参看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1年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ab62c48fd8d54e02b42d2d57b52dc1dd)

附:联系单位及电话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83--2127617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83--2157314

邮箱:lcfyzzb@163.com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883--2166006

邮箱:cdg100721@163.com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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