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2015年社会人员认定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
按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2015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社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教学能力测试由深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虽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人员
二、测试时间
(一)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8:00-下午17:00。上午考生请于7:30-8:00前入场,下午考生请于12:30-13:00点前入场。
(二)具体参加测试人员分组名单和测试时间详见《2015年南山区教育局面向社会人员认定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组安排表》(附件1)。
(三)参加上午测试人员应在上午7:30-8:00前到达指定考场抽签,参加下午测试人员应在下午12:30-13:0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抽签。迟到超过30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测试侯考地点
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南山区南山大道南博二路28号(南山农批市场对面,紧邻深圳艺校新校区),请考生从学校南门进入C栋一、二楼候考室。
四、测试内容
测试分模拟上课和现场问答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模拟上课成绩和现场问答成绩分别达到合格线(即60分)以上方为合格。模拟上课时间为7分钟,现场问答时间为3分钟。模拟上课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从我区现行的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材中自选。
重要提醒:考生需自行准备教材、教案各一式四份,其中三份交评委。
五、测试程序
测试均以口头形式进行,不得宣读或背诵书面材料,无需制作课件。具体程序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根据安排到指定候考室,凭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进场,非参加测试人员不得入场,考生进行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二)经评委提示后,参加测试人员首先进行7分钟的模拟上课。
(三)模拟上课完毕后,进行3分钟的现场问答,由评委提问,参加测试人员回答,必要时评委可以追问。
(四)测试结束后,参加测试人员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六、测试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测试人员须缴费240元。
(二)从今年起,我局不再进行现金收费,请考生自行打印缴款通知书(附件2),持该通知书到市内任一交通银行网点柜台支付,同时领取缴费收据和凭证。参加测试前,考生须将银行开具的缴费凭证(单据)交与工作人员。
(三)缴费时间截止至2015年10月15日18:00,逾期未能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安排测试。
(四)特别提醒。银行柜台缴费时请务必填写“缴款通知书”中间“转账时必须填写的信息”项目所示的“深圳非税020001……”开头的一串文字与数字组合。因没有正确填写该信息而导致缴费失败的考生,不安排测试。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如对公布的测试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下午17:00前实名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测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参加测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进入考场时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测试资格。
(四)不准冒名顶替、请人替考,有上述行为者取消测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测试成绩于10月21日16:00后在南山教育信息网公示专栏公布。
南山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2015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组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exoa.nsjy.com/cms/Portlet/Info.do?method=viewContent&url=/2015/10/17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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