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
2015-10-10来源:贵州师范大学

一、考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试通知单》等证件进入考场。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0.5mm黑色签字笔、三角板、圆规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

四、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离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离场。

六、考生领到试题及答题卡后,应先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试题、答题卡一律作废。考生必须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字。

七、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范围内答题,答在试题和超出答题卡规定范围均视为无效。选择题使用2B铅笔按要求填涂,非选择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mm黑色签字笔描清楚)。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胶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者,答卷无效。

八、考生遇试题、答题卡分发或印刷错误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吸烟。

十、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作答,并将试题及答题卡反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处理。

十二、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违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罚。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