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15-10-10来源:保山人才招聘网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推动法制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人员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数:2人。

(二)岗位及要求

1、业务庭书记员2人,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思维敏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2、其它资格条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隆阳区户籍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期满一年。

二、待遇情况

(一)工资待遇按隆阳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月1400元),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二)签定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10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各类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一并提交至报名处,经审核合格者,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2207024联系人:匡燕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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