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招聘安保工作人员3名(其中男2名,女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未受过治安处罚以上处分;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4、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录方法: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确定人选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
三、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所聘人员身份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人员,具体工作由本院安排,接受本院日常管理。
四、工资等待遇:
月薪25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还可以享受其他工作性津贴。在本院工作期间,享受在饭堂用餐等待遇。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两张,填写报名表。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武江区沙洲一路2路)。
咨询电话:0751-8468258、8468257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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