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 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
一、招生规模 我校 2016 年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共 3 人。学校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接收该计划考生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本人必须为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符合我校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或我校 《2016 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三、报名
(一)考生须按照《广西科技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需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 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二)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 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 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 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 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 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 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 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2015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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