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2011年全省公务员笔试后的调剂、确认及增补工作已于7月4日结束,根据云南省2011年公务员招考公告和前期通知的部署,现对我州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及驻州的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单位资格复审、面试及其相关问题通知如下(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由组织部门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通过调剂、确定面试人员、网上资格确认及面试人员增补,2011年我州共有315人(含驻州的省级直管单位,不含法检系统,下同)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请报考人员查看《2011年迪庆州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2011年07月25日至2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的地点:报考州级岗位(岗位代码前四位为“3400”)和报考驻州的省级直管部门岗位(岗位代码前六位为“342199”“342299”“342399”)的考生请到迪庆州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香格里拉县长征路州政府大门右侧)参加资格复审。报考我州县级和乡镇岗位的考生请到报考岗位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资格复审。
3、审核单位
招考单位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招考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4、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同时对于个别网络审核难以掌握的报考条件现场进行把关。若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考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
5、考生须要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限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还须提供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表格样式见附件);报考定向基层公务员岗位的人员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主要内容为本人身份、取得身份时间、2006年4月至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是否中断、现任职务等)。报考民族岗位的人员以户籍登记的民族为准,有笔试加分的还须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政治面貌、外语级别、计算机等级、职称及其他要求的,须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所有考生必须本人持原件参加复审。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须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2011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暂未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可以凭所在高校签章的《2011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推荐表》暂时代替学历获得证明,但若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学历或学位证明。
报考者若凭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从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871-5151676。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在我省服务西部志愿者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对在我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务农人员报考须提交村委会开具的身份证明。村(社区)干部须由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工人身份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
6、递补
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视情况予以处理,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可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于7月27日在迪庆州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diqing.gov.cn)和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上进行公布。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若递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一致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对剩余人员进行等额面试(如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无法递补的岗位等额开展面试,若岗位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
7、考生注意事项。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凡是委托审核的不予受理。根据招考公告“凡经过网上确认但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人员,一律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全国范围内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的规定,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按违纪处理。涉及加分的考生如果加分信息不准确、不属实一律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如果考生网上确认时所登记的电话有误、变更、关机等导致无法取得联系并错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如果遗失资格审核确认表的,可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安排:面试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面试成绩)×0.5
其中算式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三、体检和考察
普通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必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医院开展。
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各顺延一次)。
四、管理权限
根据省公务员局的委托,驻州的省级直管部门招考工作(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前的公示)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县乡两级岗位的招考工作(除面试和录用工作外)由各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从今年起各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工作不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由各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完成。
五、特别提醒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保持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2、因今年报名时考生未录入个人电话等联系方式,因此我们无法直接通知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请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靠前,有机会参加递补的人员务必关注7月27日我州发布的递补人员名单,确认自己是否递补进入面试。
3、因我州境内部分公路正在改扩建,因此请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
4、后续的考录工作我州将通过迪庆州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diqing.gov.cn)、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发布招考信息,请考生经常登陆查看。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指南》。
咨询电话:0887-8224604
附件:
1、《2011年迪庆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3、《党群政府部门计划》
4、《云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指南》
5、《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6、《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9、《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11、《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本通知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迪庆:迪庆州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diqing.gov.cn)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
所有附件请登陆上述网站下载。
中共迪庆州委员组织部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2011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