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总工会面向全市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09-30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丽人社〔2011〕75号)有关规定,丽水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选聘岗位与数量:

选调岗位 岗位类别 选调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备注 工作人员 管理岗位 1 专业不限 本科 有三年工作经验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丽水市所辖各县(市、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二)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0日后出生);

3.要求在2012年10月10日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在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先锋网(http://zzb.lishui.gov.cn,通知公告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lishui.gov.cn)。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13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报名地点:丽水市总工会办公室(丽水市中东路144号506室)。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填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全市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考试在丽水市区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式面试。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通知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后2日内在指定网站查询。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

(五)公示、聘用。

选聘单位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按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丽水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章和红联系电话:2122702)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总工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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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丽水市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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