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从事中医学科学研究能力与创新思维的跨学科、复合型高层次中医专业人才。
二、拟招生人数:5名(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医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科学与敬业精神;
2.获得理学、工学、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农学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3.在本科阶段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
4.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录取;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学制:5年。
五、招生专业:
录取时不区分专业,于培养第二阶段确定,限校本部以下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中医诊断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等专业。
六、培养方式:
分二个阶段培养。先按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后实施硕博连读的培养模式,同时实行中期筛选制度。第一阶段(二年),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以及实验与临床能力训练,各项考试及考核合格者,转入第二阶段(三年),选定导师及专业,按博士研究生培养,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在两年课程学习中,有一门考试或考核经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可再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继续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其他学习与训练,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未达到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要求者,发给结业证书。
七、调剂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1.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有关院校相关专业的考试科目。
2.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改革要求,2016年我校仍采取调剂招生办法,请考生先报考其他高校相关专业(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再按照全国硕士生调剂原则,调剂上线生来我校复试,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时可按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选定硕士阶段专业及导师。复试合格者予以录取。
八、相关待遇
学费及奖学金等待遇参照我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www.shutcm.com/shutcm/yjsy/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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