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复旦大学201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复旦大学201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本所推免生和直博生。
2、在兼顾各专业公开招考名额的前提下,我所将根据复旦大学分配的指标,除了选拔和招收本校推免生,同时选拔和招收其他重点高校优秀推免生。
3、招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差额复试的比例一般为1:1.2,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上限不超过1:1.5。
4、鼓励优秀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进行推免。
二、机构设置
为做好招收推免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的工作,研究所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导师、纪检委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招生工作小组,在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本次推免生招收选拔工作。
计生所推免招生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王健
成员:周维谨、孙祖越、芦洁、李晶
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环节,本所科技部将密切配合遴选工作小组,做好此项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名额
根据学校的要求,本所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专业招收推免硕士生(包括外校生)3名,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和药理学专业招收直博生1名。
四、招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名单为准)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2.专业排名要求:本科期间成绩优异,所在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3.拟录取后因故无法按时毕业并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4.申报推免生考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五、操作办法
1、9月25日-9月28日前,列入本校推荐公示名单的学生和欲报考我校的其他高校已取得推荐资格和名额的学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我所将于9月29日前对被推荐者分别进行笔试、面试,以笔试和面试成绩作为选拔接收依据。笔试的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的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外语等。
2、10月17日前,将相关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在此期间,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我校有关手续的学生注意及时登录该系统和本人提供的联系邮箱查看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
各学科选拔考核小组由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选拔小组成员中,凡与被考核者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选拔考核办法和程序参照我院制定、公布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细则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1-64771883。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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