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时间
9月28日—29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 13:30—17:00。
二、 地点
河北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大厅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槐安西路与苑东街路口南侧河北省公安厅西侧)。
三、 考生需携带材料
(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书写姓名及报考职位);
(三)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考生是人民警察身份的,还需提供人民警察证原件、复印件);
(四)个人情况审查表(请按照填表说明完成填写);
(五)《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六)目前所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四、 乘车路线
从新火车站乘325路(或20路、33路)至爱尔眼科医院站(槐安路与中华大街交口),换乘39路苑东街南口站到。
五、 联系电话
0311-66991010;0311-66991008。
2015年9月24日
附件:个人情况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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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情况审查表》来源于河北公安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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