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我旗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办学理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内教发字〔2010〕33号),阿拉善盟委、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阿党发〔2014〕1号),中共阿拉善盟委组织部、阿拉善盟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阿拉善盟财政局、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106号)和中共额济纳旗委员会、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拟在全旗范围内公开竞聘蒙古族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
(一)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现任各中小学、幼儿园环节干部以上职务,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及其他干部;
(三)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的幼儿教师。
三、竞聘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强,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
(三)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作风民主,有团结协作的精神,综合素质高;
(四)义务教育阶段接受蒙语授课,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管理经验、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师、中专学历)和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行政事业单位干部除外)。
(五)熟悉学校工作,有比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6日8:30—30日17:00
报名地点:旗教体局人事与师资培训办公室
报名方式:填写《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证件照片3张。
联 系 人:王晓玲 联系电话:15048305920
五、具体步骤
竞聘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由竞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按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由旗教体局按照蒙古族幼儿园园长竞争上岗的竞聘原则、选聘范围、资格条件等相关程序,在额济纳旗政府网、额济纳旗公众微信平台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教育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方案精神,蒙古族学校、蒙古族幼儿园、旗幼儿园要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聘。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办法进行,按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得少于3人,如少于3人将不进行竞聘,由旗教体局报请领导小组选任。
(三)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按竞聘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竞聘:
1.主要内容:竞职演讲和答辩。
竞职演讲主要考评竞聘人员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对蒙古族幼儿园现状的分析和预期发展目标、采取的对策与措施,时间为15分钟;领导小组组织评委、教师(蒙古族幼儿园30%的教师)和家长(6-8名)参与评分工作。
答辩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管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由评委就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现场提问。领导小组组织评委、教师和家长代表参与评分工作。
2.评分办法:
根据竞职人员竞职演讲和答辩情况,评委、教师和家长按评分细则和标准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答辩环节主要以评委老师提问、竞聘人员回答的形式完成。评委、教师和家长代表根据应变能力、综合能力评分。
3.分值:
面试满分为100分(竞职演讲50分、答辩50分,其中评委评分结果占50%,教师评分结果占30%,家长评分结果占20%),占总成绩的60%。
4.竞聘时间另行通知。
(五)民主测评:由旗教体局组织竞聘者所在单位的全体职工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1.测评内容:对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
2.分值: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测评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参加民主测评人数不得少于全体职工总数的80%;
5.计算办法: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测评结果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以收回测评表的票数和测评结果计算出竞聘人员的民主测评成绩。
(六)组织考察:由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以1:3的比例,组织竞聘者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部分职工对竞聘者基本情况进行谈话。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由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七)会议研究:组织考察结束后,领导小组将按3名差额人选上报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八)任前公示:
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蒙古族幼儿园园长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有异议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有影响聘任问题的,取消聘任资格。
(九)聘任:
拟聘的蒙古族幼儿园园长由旗教育体育局颁发聘书。
在竞聘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伪造学历、培训、奖励等证书及履历;
2.诽谤、诬告其他竞聘人选;
3.拉拢、贿赂或威胁、恐吓招聘考核人员和教职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六、任期及聘后管理
(一)园长任期为每届四年,任期届满后,重新进行聘任。任期内,副园长由园长提名产生。
(二)新聘任的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履行2014年上任园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旗教体局每年组织园长年度考核,对完不成任期内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或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园长予以解聘;对任职期间玩忽职守、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损失或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园长视情况予以解聘。被解聘的园长不得参加下一届竞聘,对完成任期目标任务突出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园长予以奖励。
(三)被解聘的园长可以到原岗位继续任教,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
七、职务解聘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旗教体局确定解聘园长职务:
(一)不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学计划,在政治上不能同党和政府保持一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工作业绩差、学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三)玩忽职守、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违背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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