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特困证明,县级以上农办出具的低保边缘户证明、县级以上就业部门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人家庭证明。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因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原因,毕业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即无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无自主创业记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县级以上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毕业自今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自主创业工商登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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