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平)试合格标准通知
2015-09-25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3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英语、法语、日语、阿拉伯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5年9月2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2026上岸·考公考编培训报班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