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诉讼法学考试大纲
2015-09-25来源:福州大学网

一、考试科目名称: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二、招生学院(盖学院公章):

基本内容: 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民事诉讼目的、民事程序价值、民事诉讼模式及其结构选择、民事诉讼契约、诉权理论)、民刑(行)交叉纠纷案件解决机制、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法院管辖、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证据制度、民事诉讼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民事非诉讼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民事执行程序等基本内容。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和原则、证据制度、辩护制度、起诉制度和审级制度等基本诉讼制度;刑事诉讼中一般程序规则和特殊程序规定;刑事诉讼中各诉讼主体的各自职能和权利义务内容;刑事诉讼的目地与结构的关系、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权利的关系等基本内容。
参考书目(须与专业目录一致)(包括作者、书目、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 1、《民事诉讼法》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2、《刑事诉讼法》(第五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说明:1、考试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有些课程还应有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字数一般在300字左右。 2、难易程度:根据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和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要求,一般应使大学本科毕业生中优秀学生在规定的三个小时内答完全部考题,略有一些时间进行检查和思考。排序从易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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