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社会人员:
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区申请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均可在报名期限内向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登陆瓯海教育网站
三、现场确认有关事项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瓯海区教育局408会议室(瓯海区娄桥街道云回路(经三路)瓯海区新行政中心8号楼4楼东首)。
(三)现场确认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号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打印;
3.《思想品德鉴定表》填报后用A4纸网上打印,由工作单位填写(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帖在《申请表》上,另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四、咨询电话:0577-88514139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5年9月23日
附件: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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