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
2015-09-24来源:天津外国语大学网

天津外国语大学 国际交流学院 学院(所)推免生接收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我校《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第四版)》及我校《2016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角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提前毕业生作为推免生。

2、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国家重点院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推免生和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专业优先考虑,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在奖学金评定和出国交流项目方面予以优先。

三、工作程序

1、考核方式:面试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分析能力、外语水平、语言表达、思想道德素质等。

2、录取办法:面试优秀者,则录取。

3、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下午2:30

复试地点:逸夫楼M903

候场室:M904

4、成立导师面试小组

5、联系人:梁园园

联系电话:022-23263544;15620962588

国际交流学院

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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