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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接收方案》,现制定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对全院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我院分三个面试小组,分别为生态学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工程专业面试小组。各小组分别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四、面试
(一)考生报名
为方便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我校学生情况,我校拟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2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面试名单将从预报名系统中产生。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在我校预报系统中报名的考生还必须于9月28日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报名,未在其中报名的同学不予录取。
(二)面试名单确定
我院各复试小组审核报名材料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比例由各专业确定。面试人数跟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华东师范大学生环学院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8小时间内予以回复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院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到我院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考虑到届时时间很紧,请有志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一定提前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分专业进行,含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试,考查内容范围可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并由我院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发出录取征询通知,考生收到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予以确认,未按要求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予以补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待面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统一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育部。
七、面试时间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推免生面试时间拟定于9月28日前进行。如在此时间段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继续组织面试,并在10月20日前完成推免生招生工作。具体以通知为准。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院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会在2016年5月发出调档函,6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于2016年5月份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订阅我校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11月份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四)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不允许报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后续工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建议大家订阅我校研招微信,以便及时了解我校研招工作进程。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资环楼238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联系人:柳欣源
电话:021-54341004
电子邮箱:xyliu@de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www.yjszs.ecnu.edu.cn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网址:www.sees.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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