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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的精神和《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具体实际情况,制定高等教育研究所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负责制定本招生单位的面试和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成立推免生招生面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四、面试名单确定
(一)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本专业志愿(该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按规定,我所招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60%。
(二)高等教育研究所审核报考者的材料并根据本专业招生计划确定面试名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人数跟录取人数比例最多不超过3:1。确定面试名单后,将在系统中给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来我校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前来我所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由于接收推免生工作时间紧迫,建议考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sxx.yjsy.ecnu.edu.cn。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包含综合能力考核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两部分,综合能力考核全面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科研表现、潜在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得体性。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推免生招生面试小组对面试结果进行百分制评分。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并由我所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发出录取征询通知,考生收到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予以确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予以补上。
面试结束后,高教所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七、面试时间
高等教育研究所首轮面试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前(请申请的同学报名后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届时未完成招生计划,视情况可另行继续组织面试。
八、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不需要再次到研招网报名,我校会在2015年5月发出调档函,7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于2015年5月份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ecnu.edu.cn)查看有关通知。
(二)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三)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不允许报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九、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文附楼403室
地 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电 话:021-62232291
电子邮箱:yyue@ses.ecnu.edu.cn
网 址: http://www.ihe.ecnu.edu.cn/Homepage.aspx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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