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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接收方案》和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6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按专业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笔试和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身心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具有浓厚的学术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突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四、考生报名
为方便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我校学生情况,我校拟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
我院复试名单按照预报名系统中报名情况筛选确定。有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推免生在9月23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
在9月28日当天,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报名并点击确认,9月28日下午四点前没有确认的,我院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名单确定
(一)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详见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ecnu.edu.cn)。
(二)由学院推免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审核报考材料,并根据各专业推免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比不超过3:1。面试名单确定后,在推免系统中发出面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复试,未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
六、面试安排
(一)日程安排:
我院首轮复试时间为9月30日前。请有志于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在9月23日前在华东师范大学预报名系统中(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完成报名。因报名时间晚,无法参加面试的,不再安排面试。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我院将在系统中发出录取征询通知,考生收到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予以确认,未按要求在9月28日下午四点前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
(二)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内容包含思想素质考核、专业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考核
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及研究生辅导员组成思政复试小组,以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考试
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3,即满分为30分。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即兴叙述或描述个人情况和专业问题、满分为100分。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1,即满分为10分。
(4)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口试形式。
此项得分值成绩╳0.6,即满分为60分。
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排队)按照报到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排序。
面试总分满分为30+10+60=100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我院在系统中发出录取征询通知,考生收到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予以确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予以补上。
八、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在2016年5月发出调档函,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于2016年5月份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订阅我校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三)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不允许报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事项请查看华东师范大学推免生接收方案。
对外汉语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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