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2015-09-22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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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申请专业

《西安外国语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均可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申请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申请与接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组织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推免生,由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和10月初,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书面材料:

①居民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③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下载专家推荐书(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见专家推荐书.doc。

⑤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拟录取。复试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后,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公示并及时通知待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③体检不合格者。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128

联系电话:85319401

电子邮箱:yzb@xis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xisu.cn:8080/zhaosh/

5、监督与申诉渠道

西安外国语大学监察办公室:029-85319173

电子邮箱:jjsb@xisu.edu.cn

各教学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硕士研究生教学单位咨询电话

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硕士研究生教学单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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