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方案
2015-09-21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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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5】1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彭庆红

副组长:李晓光

组 员:左鹏、张北根、杨彦强、马晓燕、刘文霞、赵静、鲁春霞、段晓芳、夏欢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

(2)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的监督与复议。

(3)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工作职责:

组长彭庆红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

副组长李晓光协助复试组长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并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复试教师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段晓芳全面负责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及思想品德考核。

夏欢负责复试通知书的发放、推免生申请材料的审查及与推免生复试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3、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1)复试小组人员组成

由各相关专业负责小组长任命。

(2)复试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全程参与复试的面试工作,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测试。

具体考察复试学生在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参加专业以外的其它活动、学习和实践情况,其它技能、特长、兴趣、成果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外语口语和听力等水平。

4、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严格遵守《关于编制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及《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5】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2)严格遵守《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3)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复试全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二、复试的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的遴选与培训

(1)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复试教师。

(2)学院复试组长全面负责复试教师的遴选与培训;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负责复试教师的遴选与培训。

(3)各相关专业负责小组长负责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教师的遴选与培训。

2、对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段晓芳

组员:夏欢、潘红涛

(2)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段晓芳全面负责复试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夏欢、潘红涛具体负责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3)各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对于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再审查。

3、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监督与复议。

(2)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有职责向学校复试领导小组汇报学院复试监督与复议情况。

(3)学院复试监督举报与复议申请电话:

010-62333698;010-62333941;010-62334199

三、复试工作办法

1、进入复试的最低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3)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

(4)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无不及格科目,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安排

(1)复试通知

我院复试工作将于9月28日至10月23日之间完成。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在4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10月1日至7日提交申请者,学院将在10月8日统一发出复试通知。

(2)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当天到马克思主义学院104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向我院提交如下材料:

①《北京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份;

②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③复试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④有助于突出本人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⑤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限1000字以内)1份;

⑥申请者应提交近一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体检表1份,体检表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也可使用医院体检表,但体检项目需含我校体检表上所要求所有项目。校内申请者可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上午,具体安排可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3)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申请者接收复试通知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并电话通知申请者。

3、复试考核方式与考核内容

(1)采用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课面试和外语测试,共100分。

(2)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①专业综合面试(80分):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证明材料和回答问题等方式,对考生进行以下方面的测试: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参加专业以外的其它活动、学习和实践情况,其它技能、特长、兴趣、成果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表达和礼仪等。②外语测试(20分):外语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分听力和口语两部分。采用直接对话或阅读、翻译等方式进行。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1)学院资格审查小组人员通过查看考生档案全面考察复试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各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的面试工作中通过问题回答、观察、交流等方式具体考察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复审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复试成绩评定与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课面试合格线为48分,外语测试合格线为12分。由于学院将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组织多次复试,学院将按照每次复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综合课面试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复试者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7、接待电话与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接待电话:010-62334199;010-62334635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3698;010-62333941

咨询与监督举报电子邮箱:mksoffice@163.com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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