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16年接推荐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方案
2015-09-19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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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2016年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充分讨论,特制订本方案。

一、接收工作小组

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清华

副组长:杨守辉

成 员:(按姓氏笔划顺序)

马昌凤 许 力 张 仕 李永青 李 祎 苏维钢 陈庆华

陈建清 陈林婕 林火南 郭躬德

秘 书:赵恩祯

二、接收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及近年来的招生状况,在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的基础上,确定2016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为2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为15名。

三、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院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院设立福建师范大学吴维新研究生奖学金,对特别优秀推免生实行奖学金资助(每生最高8000元/年,共24000元)(具体见“福建师范大学吴维新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参加面试时提出书面申请。

(三)11月10日前,根据考生申请情况,依据“福建师范大学吴维新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确定并公布获得奖学金考生名单。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9月15日前,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根据实际讨论并确定接收推免专业、接收名额和相关要求,制订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经学校审核后对外公布。

(二)9月25日前,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三)9月25日至10月22日,学院按照学校的《接免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和实际需要,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只采用面试方式,适时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并在研招网上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拟接收名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4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学院也将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时反馈信息。

(四)10月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学院将根据拟录取推免生的意愿确定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硕士学习规划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措施。

(六)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五、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通知。

(二)本方案解析权归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三)学院是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凡违反政策开展接收工作,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监督电话:校监察处22867115、校研招办22867434、学院22868126。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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